案例一,七十多歲的陳老先生喪失么女近三年,自三年前 愛女意外被殺至今,老先生保留女兒房間裡的一景一物,夜 夜讓老伴獨守空房,而獨自睡在女兒的床上,希望能在夢裡 相見。待晨間醒來總是老淚縱橫,責怪當初自己種種不是, 怨嘆女兒魂魄未歸,無法夢境裡再敘天倫。案例二,劉老太 太年近七十,年輕時默默承受先生的暴力相向,老來依然遭 受先生的冷嘲熱諷,懷疑老太太不守婦道。在先生病逝當頭, 老太太以為結束了一場婚姻惡夢,沒有呼天搶地的哀痛,竟 是心中暗自慶幸,灑下的淚多半是憐憫、疼惜自己多年的委 屈,一年之後,陸陸續續出現種種身體不適而四處求醫,開 始責怪自己當時怎可喪夫而不悲痛。案例三,四十多歲的黃 太太,承受不了先生跳樓身亡已近三個月的事實,竟日恍惚 無法入眠,不斷反覆地回想過去種種,總以為先生還活著, 依舊聽到先生的腳步聲、叫喚她的名字,行走路上總希望先 生就出現在下一個路口,在過往人潮中找尋先生的背影。
從上述三個案例,不禁讓我們想更清楚地了解,面臨失落 重要他人時,那些是正常的反應?何者為不正常的反應?哀 傷還要多久才會彌平?
通常人們在面臨失落以後的一、二年內會經歷三個時期:
第一期──為面臨失落的數小時至數週內:在情緒方面,有情感 上的休克體驗,麻木、冷漠、焦慮;在行為上,呈現坐立難 安;在認知層面,會否認死亡的發生,顯得困惑,注意力下 降,記憶能力不佳;身體症狀方面,食慾下降、全身酸痛、 倦怠、失眠。
第二期──約持續數週至一年左右:在情緒方面, 麻木感及焦慮程度下降,陣發性的情緒低落、哭泣、憤怒(生 氣自己的無能,或生氣死者的不告而別,或將憤怒轉移到他 人身上);在認知層面,注意力及記憶力依舊不佳,開始察 覺失落是不可回復的變化,強迫自己不斷回憶逝者及過去生 活點滴,怪罪自己當初種種不是;在行為上,喪失個人興趣, 活動力減退,社交漸退縮,不斷在生活中尋找逝者蹤影;身 體症狀方面,慢性睡眠障礙、食慾不佳、欠缺活力且易疲勞。
第三期──即哀慟反應的第二年期間:情緒方面,漸趨平穩;認 知上,較能適應孤單,能發展出新的角色和自我概念,即使 失去重要他人亦能獨自對待外界生活上的困境;行為方面, 學習新的角色功能及技巧;身體方面,除了尚有偶發或持續 的睡眠困擾外,食慾及倦怠感漸消失。
並非所有人的哀傷反應皆依循上述程序及時序,特別是有 些個案(如前述三個個案),因早期與逝者的關係比較黏膩、 依賴、或處於愛恨衝突矛盾,或因意外災害過世,或因早期 的失落經驗,人格特質等因素,而表現出病態的哀慟反應, 包括延遲出現哀慟反應、慢性化哀慟反應、情感表現不一致, 甚或嚴重達重鬱症、重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者,已達不正常 狀態,需更積極的醫療協助。
「節哀」並無法順變!適時而合宜的哀傷反應,有助於漸 進地發展出接受事實的態度、重整生者與死者的關係、學習 新的角色技巧,以面對未來人生;反之,病態的哀傷反應反 而阻礙了哀慟者的未來道路,建議應儘早尋求專業人員的介 入,以便導入正常的哀傷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