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當您看完病,診間小姐會將領藥單(即處方箋或連續處方箋)及其他單據(如檢驗單)交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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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當您拿到領藥單及其他單據時,請先至批價櫃台批價。批價後請於三天內至藥局領藥。(逾期不受理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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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待批完價,即可依領藥單上方指示之領藥窗口及右上方之領藥號至藥局等候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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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等候領藥時需注意領藥號為單號或雙號,上班時間(週一 ~ 週五上午8:00~22:00
週六上午8:00~中午12:30)單號請至單號領藥窗口領藥,雙號請至雙號領藥窗口領藥(若夜間門診拖診則不論單雙號均由同一窗口領藥),其他值班時間請至值班窗口領藥。 |
| 5. |
當藥局上方顯示之領藥燈號已超過您的領藥號時,即可至領藥窗口排隊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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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若藥師發現您的處方內容需與醫師詳細確認並修改者,則請回原就診診間更換新的處方箋,並請再次至收費處辦理結帳後,才至藥局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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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領藥後請核對藥袋姓名,當面點清藥品數量,注意藥品服用方法,若有疑問請立即向藥師或醫師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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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請保留藥袋至藥品用完,用藥如有疑問請儘速與本院聯絡。聯絡電話:(07)3121101轉7194或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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