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及廢污水處理廢棄物分類管理為 提供院內廢棄物分類規範,使各類廢棄物均能正確分類,並依其各自特性訂定廢棄物分類與處理流程,再依相關規定交付後續清除離院妥善處理或回收,以避免污染 環境。作業內容含處理流程,包括(一)應回收廢棄物、(二)特殊一般事業廢棄物、(三)一般事業廢棄物、(四)大型事業廢棄物、(五)生物醫療廢棄物、 (六)核醫廢棄物、游離輻射廢棄物、(七)有機廢液、(八)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九)個資文件銷毀廢棄物。![]() 廢污水處理與管理總 務室環保組訂有「廢水處理管理程序書」,依法設有「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人員證照資格含2位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2位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廢水處 理系統係針對醫院和學校廢水特性而設計,其中醫院廢水主要為一般生活污水與試驗廢水,學校廢水為教育等之試驗與研究廢水,亦包含一般生活污水,院內廢污水 採三級處理程序,最大處理量2,763CMD,除初級物理處理、二級生物處理外,並加以三級過濾處理,環保組確實遵循政府規範,除依法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 並向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取得建造物搭排水同意,落實執行各項設備操作與預防管理,並訂有「污水處理廠緊急應變措施指引」,以確保放流水符合國家放流水標準及 相關法規要求。![]()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