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腎疾病的安寧照護

腎臟內科   林麗玫 主治醫師   黃尚志 教授(100年9月)


82歲的陳先生是慢性腎疾病及酒精性肝硬化的病人,長年飽受腹水及全身性水腫的折磨而反覆住院。最近一週,他因腸胃道出血引發低容性休克而住進加護病房,呈現意識不清狀態。“陳太太,您先生因出血性休克後引起腎功能惡化,如果要救命的話恐要洗腎…”加護病房主治醫師告知家屬病情。“我不願意看他繼續飽受病魔折磨,但他什麼事都還沒交代…”家屬焦急的回答。這個場景在醫院裡無時無刻都在上演。

在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醫學創造了不少奇蹟,也讓我們漸漸忘記醫療及生命本身的極限。隨著國人平均餘命延長與糖尿病等慢性病盛行,老年透析人口與重症尿毒病患越來越多,發生多重器官衰竭的機率也同時增加。2007年新發生透析病患年齡,大於65歲者約52.5%。根據內政部100年的統計資料,99年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10.74%。年齡越大,死亡是最終必須面對的事實。我們知道癌症末期的病患可以選擇安寧療護,但非癌症病患在面對慢性器官衰退,明知本身疾病無法治癒,選擇急救延命或是有尊嚴的善終,是當今醫界、病患及家屬間相當困難的抉擇。

不透析與終止透析(withhold and withdraw dialysis)是一個嚴肅兼複雜的課題,其中牽涉生命、人權、法律、宗教、家庭、社會等等層面。國外早有對生命預期低的尿毒病患,施以自主決定不透析與終止透析。病人在自由意志下,經由嚴謹的程序與評估,可以決定自己接不接受透析醫療。反觀國內國人的文化及道德標準,在孝道文化為上的情況下,對於安寧療護觀念還是難以接受。我國早在民國89年就已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針對末期疾病患者可不施以心肺復甦術而選擇安寧緩和照護。然而大多數人的觀念以為安寧照護只針對癌症末期患者。中央健保局於2009年9月公佈八大非癌疾病末期安寧療護,就是針對八種非癌疾病的末期病患,納入健保給付的安寧療護對象,其中就涵蓋「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腎衰竭病人及家屬可以事先咨詢安寧團隊,了解安寧緩和照顧,如有意願預先簽下生前預矚,醫療團隊將以安寧緩和照護為原則,停止透析,給予支持性藥物減輕痛苦,在顧及患者及家屬心靈層面下,陪伴病人到人生最終一刻。

安寧緩和療護並不是「遺棄病人,消極等死」而是「尊重生命、尊重病人的自主權、有尊嚴的面對死亡」。推廣末期腎疾病正確的安寧療護,是社會大眾及醫療人員需要共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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