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兩相安--談安寧療護

家庭醫學科    程雅慧 主治醫師(101年7月)


隨著健保局公告於98年9月1日起,將「八大非癌末期疾病」納入安寧療護給付範圍後,有越來越多的民眾詢問有關安寧療護的事情。由此可知,不僅政府單位重視末期病患善終的權利,民眾也對於醫療的另一塊領域『安寧療護』逐漸接受與肯定。

安寧療護的歷史背景

安寧療護的發展源自於基督教信仰。最早在西元四世紀,基督教教士Fabiola秉持基督精神,為往來羅馬與非洲路上的旅行者建立一個旅客住宿處。故其原意是暫時接待、收容朝聖旅人的地方。到了中世紀更進一步延伸為對於生病者、貧困者及瀕死者的照顧。之後在西元1967年,安寧療護之母桑德斯女士於英國倫敦辛得翰創立第一所現代化的安寧機構---聖克里斯多福安寧院。至此,安寧療護在歐、美各國蓬勃發展。

安寧療護的內容

許多人一聽到安寧病房,第一個印像可能是「那裡就是什麼都不做,是個等死的地方」。其實不然,安寧療護的理念是當疾病已無法治癒時,對病人作積極、完整的照顧。主要是針對病人的疼痛與其他症狀的控制,以及對其在精神、社會、和靈性問題做積極的處理,同時也提供家屬適當的照護。目標是希望達成病人與其家庭的最佳生活品質。所以,世界衛生組織對安寧療護定下六大原則:

(1)肯定生命的價值,且將死亡視為一個自然的過程。

(2)不刻意加速,也不延遲死亡的到來。

(3)有效控制疼痛以及緩解身體的不適症狀。

(4)對病患的心理及靈性層面提供整體的照顧。

(5)提供來自週遭的支持系統,讓病患積極地活著直到辭世。

(6)此支持系統也協助家屬,於親人患病期間以及喪親之後的心理反應都能有所調適。

安寧療護提供病人及家屬「五全照顧」,五全包括有全人﹙提供病患身、心、靈全面的照顧﹚、全隊(專業的醫療團隊,照顧病患和家屬的身、心、靈需求)、全程(從一接觸開始到病患往生以後)、全家(以病患和家屬為照顧中心)、全社區(落實"去機構化"的照顧,完成大部分病人"落葉歸根"的心願)。整個安寧療護的運作以病人為主、家屬為輔,醫療人員則是協助者的角色,協助患者安祥、有尊嚴的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安寧療護服務對象及方式

台灣的安寧療護服務對象,最早以癌症末期病患及漸凍人為主,但自98年9月1日起,新增八類非癌症末期病患(包括「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及「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之末期病人)。不過,目前對此非癌末病患之安寧療護的模式,仍在尋求共識,以求更完善的解決之道。

本院的安寧療護提供服務的方式有安寧門診(目前位於癌症中心)、安寧居家照護、安寧病房及安寧共同照護。所謂的安寧共同照護是藉由急性病房之醫療人員照會安寧團隊,由團隊人員對於末期病患之身、心、靈等問題提供持續性的建議,或視需要對於特定之問題採取合作照顧之方式,或將病人轉入安寧照護體系中。至於安寧居家照護則是針對在家療養的末期病人,由醫護人員每週至家裡訪視一至兩次。

安寧療護在台灣已發展快二十年,我們期待讓所有末期病患都能活的有品質、死的有尊嚴、生死兩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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