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頭痛」所應有的態度

神經科   陳俊鴻 主治醫師(101年9月)


頭痛是人們常見的病痛。在台灣,有一特色:頭痛被過度忽略,常自行到藥房買藥,或是門診處方;造成止痛藥的濫用。另外,頭痛也被過度重視,因擔心腦部出問題,對於診斷不放心。於是不斷地換醫院、醫師,檢查做了又做,浪費醫療資源。過與不及,都不是好事,希望透過本文的說明,能幫您對於頭痛有進一步的認識與了解。

並非所有頭痛都由腫瘤或腦中風而起,真正的病因大多不明。其實腦組織對痛覺並不敏感,大部分的頭痛是由頭顱外部組織所引起,腦本身的病變除非侵犯到腦膜、顱底靜脈竇和大血管,否則不會引起頭痛。

然而,以下幾種頭痛卻應特別注意:

一、當頭痛合併發燒、意識改變、頸部僵硬、甚至昏迷等症狀,且抽血報告顯示白血球及感染指數(CRP)升高,此時應懷疑是否有腦部感染;進一步腰椎穿刺收集腦脊髓液檢查,以決定治療方向有其必要性。

二、若頭痛伴隨有突發性肢體無力、瞳孔大小改變或不等大、意識改變及昏迷時;應立即送醫安排腦部影像學檢查,以確定是否有腦出血或是急性腦梗塞。

三、若有突發性劇烈頭痛伴隨嚴重的噁心、嘔吐、癲癇發作或意識喪失,則應考慮是否為腦血管病變,如:動脈瘤破裂、動靜脈畸形等。須安排緊急腦部影像學檢查,必要時會診神經內、外科或放射科討論治療方式。

四、任何急性劇烈頭痛、顏面或是頸部疼痛,不論有否伴隨局部神經學症狀;且疼痛發生有一特定事件與時間點,並與神經學症狀發生於異側。此時須考慮是否為頸動脈剝離,立即的血管或影像檢查可證實。若無法即早診斷,病人會有延遲性腦中風之慮。

五、頭部外傷及慢性頭痛:患者在頭部外傷後數小時或數日產生頭痛。約30%在2個月後仍持續有頭痛;這些病人被稱為慢性外傷後頭痛、腦震盪後頭痛或閉鎖性頭部外傷頭痛。此種頭痛大部分都是瀰漫性,即在整個頭都可以感覺到,甚至包括頸部。但有些則為侷限性。

關於頭痛的處置流程以詢問頭痛病史與神經理學檢查最重要,神經學檢查正常,表示身體結構無問題。若檢查結果異常,才需進一步做儀器檢查;如腦波、電腦斷層、磁振造影,或腦脊髓液檢查,以發覺次發性頭痛成因。一般民眾多認為電腦斷層掃描或磁振造影才算檢查,此觀念有待教育宣導來改正。藥物治療除止痛劑與肌肉鬆弛劑外,醫師也會用乙型阻斷劑、鈣離子阻斷劑、抗抑鬱劑和抗癲癇藥物等。

一般人常在頭痛急性發作時才吃藥止痛,或因擔心長期吃藥會有副作用而強忍痛。其實,若是偶發性頭痛,可以暫且使用止痛劑。用藥時,最好在發作初期立即服用。否則,藥效不彰顯反而會使用更多止痛劑。當頭痛發作次數太多或生活受到嚴重的影響時,被動的「止痛」已無法有效控制,應採主動積極「治痛」的策略,平時定期服藥以預防頭痛發生,稱為「預防治療」。直到頭痛發作情形已獲控制,且使用一段時間後即可考慮減藥,甚至停藥。如此不僅可改善生活品質,亦可遠離頭痛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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