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衰竭分期之飲食治療

營養部    陳梅恩 營養師(101年10月)


心臟衰竭是所有心臟疾病末期的共同表徵,治療上除了藥物之外,病人亦需積極參與疾病飲食上的自我管理,因此在飲食之控制可依ACC/AHA(美國心臟病學院/美國心臟醫學院)的病程進展A、B、C、D四級給予建議。

A級指的是心臟結構無改變也無症狀,以控制會發展成心臟衰竭的危險因子為主,包括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肥胖之治療及酒精攝取之管控,因此建議以美國心臟醫學會或美國國家研究院所發表的TLC飲食或得舒飲食為基礎,其內容為:第一、強調選擇營養素密度高的食材,建議以全穀乾豆類當主食,如:燕麥、糙米、紅豆、綠豆、薏仁等;並攝取足量且多樣的蔬菜及水果;另外每週至少二次(約5兩)的深海魚;及避免攝取額外加糖食品。第二、選擇健康之脂肪:以單元不飽和脂肪或n-3/n-6多元不飽和脂肪為烹調用油,如:花生油、橄欖油、大豆油、芥花油等;避免飽和及反式脂肪含量高的食物,如:豬油、肥肉、奶油 (精)、糕餅、速食、零食等;其他脂肪含量高的食物,如:豬皮、雞皮、魚皮、油炸、油煎或油酥的食物亦需避免食用。第三、酒精攝取之管控,原則上不鼓勵習慣性喝酒,應酬時每次以1∼2份酒精當量為限。

B級指的是已經發展到心臟結構改變,但尚無心臟衰竭的症狀,因此飲食治療原則與A級相同,但另外要建議病人管理體重,避免體重過重或肥胖,並且留意鈉離子的攝取及酒精的使用。

當病程進入C級時,代表過去或現在有心臟衰竭症狀並伴有心臟結構損害,此階段的飲食治療原則除了達到A、B級的治療目標外,另需特別注意飲食中的鹽份及水份的攝取量。食鹽的攝取建議量為每天勿超過5公克(1茶匙),包括應忌食加工、醃漬、濃縮的食品及調味品,烹調食物時可以新鮮佐料替代加工調味品來增加食物可口性,如:白醋、蔥、薑、蒜、香菜、檸檬汁等。在外食購買食物時,可參考包裝食品之營養素標示,儘量選擇「低鈉」之食品,挑選原則依據行政院衛生署之公告,每100公克之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若鈉含量低於120毫克則代表為低鈉食品。在水份攝取之控制部份,原則上不需過於嚴格限水,應監測每日體重之變化,但進入嚴重代償期的病人,水份之攝取則每天應控制在1000~1500 cc,水份攝取量的計算要包括食物來源、飲料和靜脈注射液等。

D級為末期心臟衰竭,飲食除了要達到ABC三級的治療原則之外,亦需注意病人是否有嚴重的體重流失及心臟衰竭所導致的惡病質發生,因為這些因子都會增加病人的死亡率,所以對於攝取量不足的病人,建議可補充營養品,而病況嚴重的病人,則可考慮給予腸道或靜脈營養;除此之外,要注意體液進出量是否達平衡,需監測水份攝取量。

心臟衰竭之病程進展是不可逆的,因此一旦知道自己是屬於高危險群的人,即建議開始執行飲食控制,以延緩心臟衰竭之惡化,及避免併發症之發生,對提升生活品質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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