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炎

內科   侯乃仁主治醫師(小港院區)(102年2月)


黃先生為男性糖尿病患者,去年被診斷有肺結核感染,因此接受抗結核藥物治療,但於服藥約一個月後,發現肝功能異常,檢查後確定為抗結核藥物導致之肝炎,經調整藥物後肝功能恢復正常。

類似黃先生由藥物引起之肝病,可以發生在健康者或原來就有嚴重疾病的病人,引起肝臟傷害之原因包括藥物直接或經由其代謝產物造成。肝臟傷害的機制可分為內因性﹝劑量相關﹞毒性及特異性體質﹝劑量無關﹞兩大類。

內因性毒性引起肝臟傷害的特性包括 (1)可以預期的;(2)動物試驗可再現性;(3)潛伏期短、有時間相關性。此種肝臟傷害機制可再分為藥物直接及間接傷害。直接傷害是因藥物對肝細胞或膽管上皮產生直接影響,如:四氯化碳及巴拉刈 。間接性傷害是因藥物代謝產物造成肝細胞傷害如acetaminophen。

特異性體質引起的肝臟傷害特性包括(1)不可以預期的;(2)動物試驗是無法絕對再現;(3)潛伏期變化大。此種肝臟傷害機制可再分為免疫性或代謝性。免疫特異性體質在臨床上患者可能會有發燒、起疹子或嗜伊性紅血球增多明顯症狀,相關藥物如: phenytoin。另外,有少部份的人會出現代謝特異性體質,引起的原因有可能是個人基因之差異導致藥物代謝異常,臨床上較少出現發燒、起疹子或嗜伊性紅血球增多症狀,相關藥物如抗結核藥物isoniazid。

臨床上並沒有特殊檢查或指標診斷藥物引起之肝臟傷害,最好確定藥物引起肝臟傷害方法是依 (1)病患服用可疑藥物與發病時間,找出相關的因果關係;(2)排除非藥物因素;(3)病患臨床表徵或生化檢驗值;(4)以往的再次使用是否曾經發生相同情況;(5)是否有文獻報告。多數情況下診斷藥物性肝病不需要做肝切片檢查,然而在需要排除其它病因和定義至今未知肝毒性藥物的損傷等情況下,可考慮進行肝切片檢查。

早期發現及時停藥,大多數藥物性肝炎病人都可恢復,治療藥物引起之肝臟傷害,有些可使用特殊藥物治療,如acetaminophen引起之肝臟傷害可使用acetylcysteine。極少數藥物性肝炎仍可進展至慢性肝炎,對嚴重已出現肝衰竭症狀者,可須考慮肝臟移植。

在台灣,因B、C型肝炎病毒導致的慢性肝病、肝硬化、肝癌罹患率下降,不過隨著人口老化之後,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患愈來愈多,該怎麼服藥才不會傷肝?藥物性肝炎恐成為未來趨勢,原則仍是有病不要自行購買藥物服用,給專業醫師看診評估後,依所調劑量服用,並接受追蹤,才能保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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