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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療護簡介-癌症與八大非癌末期

家庭醫學科暨安寧病房專責醫師   吳建誼 主治醫師(103年5月)


什麼是「安寧療護」?

癌症末期通常治癒無望,再多治療不但無助延長生命,反而導致病人痛苦生活直至往生。因此,病人最需要的,不再是「病」的治癒,而是「身體症狀」的緩解,及社會、心理、靈性各層面的照顧。於是,「安寧療護」在1967年由英國的西西里•桑德斯醫師發起,其目的不在延長病人的瀕死期,而在提升最後的生活品質,以人性化的「四全照顧」,減緩病人及家屬的痛苦,並協助病人安適且有尊嚴地向生命道再見!

「安寧療護」是照顧癌末病人最人性化的方式,且近年已逐漸推廣於多種末期病人。它因有以下特色,而被世界衛生組織(WHO)視為癌症防治不可或缺的一環,並獲得國內衛生福利部的大力支持:

-有效緩解病人的疼痛及相關症狀。

-協助病人處理社會、情緒和宗教靈性等事宜。

-提升病人的生活品質,尊嚴活到最後一刻。

-協助家屬走過喪親悲痛。

什麼人可以接受「安寧療護」﹖

基本上,以身心靈整體照護為考量的「安寧療護」適用於所有的病人,應該是醫病雙方有待努力的方向。尤其在癌症發生初期,便可讓「安寧療護」介入,和癌症治療並行,納入整體療程,以緩和病人進行治療後所衍生的後遺症與痛苦。隨著病情加重,更應增加「安寧療護」的份量。

但在現行資源及教育有限的情形下,「安寧療護」主要是以末期病人為首要服務對象,並須具備以下必要條件(安寧收案條件):

-罹患無法治癒之疾病,且由二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

健保局自2009年9月1日起,將適用「住院安寧療護」以及「安寧居家療護」的範圍擴大,除原先的癌症末期病人及漸凍人外,新增八類疾病類別的病人,包括:(1)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即失智症)(2)其他大腦變質(3)心臟衰竭(4)慢性氣道阻塞(5)肺部其他疾病(6)慢性肝病及肝硬化(7)急性腎衰竭(8)慢性腎衰竭。

-病人及家屬均了解且願意接受緩解性或支持性治療之安寧療護,同意病人於接近「臨終」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並事先簽署相關意願書或同意書,以保障病人善終權益。

接受安寧療護可以獲得何種照顧﹖以下一般總稱為四全照顧。

-全人:身體、心理、社會、靈性整體照顧。

-全家:照顧病人同時亦照顧家屬的身、心、社會、靈性及哀傷問題。

-全程:照顧病人直到往生,及病人逝後家屬的悲傷輔導。

-全隊:由完整的專業團隊照護(包括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工師、營養師、宗教師、志工等)。

「年有春夏秋冬,人有生老病死」,對於罹患不可治癒並威脅生命疾病之病患及家屬,其身體不適、心靈困擾與社會角色調適等各層面問題皆有相當大的影響,是一段相當「受苦」的過程,然而可藉由安寧療護的專業四全照護,協助病人與家屬順利度過這段時期,才有機會達成「病人善終、善別,家屬善生」、「生死兩相安」的安適狀態。

若民眾要進一步了解安寧緩和醫療,可至家庭醫學科門診或癌症中心安寧門診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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