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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被害者的急診團隊醫療運作

社會服務室   陳錦雯 社工師(103年8月)


身為女性,在懂得看報紙看新聞的年紀時,就已經聞「強暴、強姦」色變,那個年代,只要是家裡有女兒的,總是會被耳提面命,「出門要小心」、「行為舉止要多注意」…,要是不幸被壞人染指,彷彿就是萬劫不復,嚇得小女生們人心惶惶,再加上當時對性侵害案件並沒有保密的觀念,新聞媒體總是大肆報導,弄得人盡皆知,讓被害人承受一次又一次的傷害,落入身敗名裂,無法在鄰里間生存的境地。而近年來社會變遷,性侵害已不再是女性同胞才會遇到的,包括男性,亦有越來越多的女童男童受害,所幸在民國86年公布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後,對性侵害被害人的保護及相關權益已有法可循,在多次的修法下,也讓性侵害被害人得以獲得更全面化的協助。在政府機關及醫療院所的合作與協調下,目前大部分的性侵害案件均由各醫院急診部門當作單一窗口,以第一級檢傷的高規格醫療處遇,來協助被害人就醫及驗傷。以下就以本院為例,介紹性侵害被害人進入醫療機構後,可以獲得的治療與協助。

當被害人從檢傷進入急診後,會立即被帶至隱密的診療室,由醫護人員與社工師進行會談,瞭解被害人受害情形,同時立即通知婦幼隊警員前來,與醫護人員一同瞭解案發情形,掌握案情重要資訊及收集相關跡證(如唾液、精液、血液…等),在婦產科、外傷科、小兒科、肛門直腸外科、泌尿科及精神科之醫師、護理師與社工師的合作下,進行相關檢查、治療、及驗傷作業,並在徵得被害人同意後,拍照存證,以完成驗傷手續。若懷疑有被下藥的情形,如喝下不明飲品(含酒類、飲料、湯品…等)、食物,而喪失記憶或意識不清者,醫護人員將會協助抽血驗尿,送至相關機構化驗,妥善保存下證據,以利日後警方之偵辦。

為提供更完善的協助,被害人可選擇接受「一站式服務」,即包括警察、社工、醫療專業人士都集中在隱密診療室,可以讓被害人不需奔波,亦可兼顧隱私,在接受醫療照護後可接著進行筆錄製作,在記憶力較為明確且可以減少重複詢問的二度傷害下,完成相關偵訊程序,得到最完善的處置,也讓相關專業人員,以最迅速的方式處理性侵害案件,早日將歹徒繩之以法。

完成驗傷後,醫護人員亦會安排回診,讓被害人確認是否有感染疾病或懷孕之問題,儘早治療或進一步的處遇(如人工流產等),若有心理輔導與諮商之需求,亦可轉介精神科醫師或社工師、心理師予以輔導,以幫助被害人走出傷痛。

關於相關費用問題,被害人僅需攜健保IC卡,相關醫療費用均可由各縣市社會局協助。若被害人在後續處遇上有經濟困難,可以向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並依「高雄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申請緊急生活扶助、緊急庇護、醫療費用、諮商及輔導費用、聲請法律訴訟與律師費用等補助。

不幸遭遇性侵害的被害人,不論在生理或心理上,均需要時間來慢慢復原,而身為第一線接觸受害人的急診醫療工作人員,我們願意以最誠摯的心,最完備的處遇流程,盡最大的努力來幫助被害人走上重建之路,揮別陰霾,迎向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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