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平均每年有2萬名心臟突然停止的個案,緊急救護黃金時間為五分鐘內,所以早期急救存活率高,根據統計到院前5分鐘急救存活率,台灣約15%-20%。國內民眾對CPR的認知有概念,但對於AED的認知,卻相對不足。國外推行CPR及AED雙急救機制已有多年,多數觀光景點與公共場所如機場、車站等皆設有
AED,今年1月衛生福利部修訂緊急醫療救護法,明訂公共場所應設置AED,希望降低國人心臟猝停到院前死亡機率。那何謂AED呢?
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就是俗稱傻瓜電擊器,是一種可攜帶式的醫療設備。它可自行診斷特定的心律不整並給予心臟電擊,專為一般民眾所設計,使用時機為突發性心臟停止跳動患者搭配心肺復甦術(CPR)即可使用。
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AED使用步驟如下:
步驟一:打開電源開關。語音指示系統將啟動,聽指示進行以下步驟。
步驟二:貼上電擊片,插入導線。右側電擊片,置於胸骨右上緣,鎖骨下方;左側電擊片,置於左乳頭外側,其上緣距離左腋窩下約7公分。若患者流汗時,貼上電擊片前,必須用乾布或毛巾將潮濕的胸部擦乾。
步驟三:自動分析心律。為避免判讀錯誤,分析心律時,避免接觸及晃動病患。分析心律約需5至15秒鐘,全視AED機型而定。
步驟四:確定無人接觸病患,依機器指示電擊。電擊前警告所有旁人及救援者,「我離開,你離開,大家都離開!」或簡單警告「Clear,離開!」,並檢視確定無人接觸患者後,再按下電擊鈕。
使用AED以下之特殊情形考量,需注意:(1)患者在水中使用AED會造成旁人及救援者受到電擊及燙傷;而且胸前皮膚有水,會造成電擊短路,減少電擊通過心臟的效率。(2)患者胸前有經皮吸收之藥物貼片(transdermal
medication
patches)。因為會阻斷電擊能量通過心臟,並會造成皮膚燙傷。所以使用AED前,必須移除藥物貼片並將胸前皮膚擦乾淨。(3)成人AED不適用於八歲以下的兒童。另有兒童專用AED。(4)患者裝有體內心臟節律調節器或去顫器,電擊片必須放置距這些體內裝置至少2.5公分處。(5)
搬運病患時或救護車行駛中應關掉AED電源以免誤判。
早期發現、早期急救,建立一個AED簡易使用觀念的全民教育,期許普遍AED急救觀念,提升患者存活率。依照各國的緊急救護法規,只要使用者是基於良知施救(好撒瑪利亞人法
/ 無償施救者保護法 ),即使最後病患未能救回,都毋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