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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團隊的好搭檔-緊急救護技術員(EMT)

急診內科   林金生 醫師   劉冠廷 主任(103年8月)


「喔伊!喔伊!~」救護車的響笛由遠而近,急速匆忙地開進醫院的急診室,一位意識昏迷、四肢嚴重受傷的年輕人,躺在擔架上由救護人員緊急推入急診室,醫生與護士早等著準備替病患進行急救,緊急救護技術員(EMT)在旁跟醫師報告年輕人在過馬路時被高速行駛汽車撞倒的情況、當場的救護經過與病人生命徵象,這是每天都會在急診室上演的一幕。而這些從事危險又緊急的救護工作的幕後英雄,就是我們急診室的好搭檔-緊急救護技術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 (EMT)。

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意外事故的發生是沒有時間與空間的限制,意即隨時隨地都有發生的可能,而受難者又是那麼迫切等待救援,因此建立一個能在最有效的範圍時間內,做到及時與適當的急救,且是有組織、有系統、有效率的消防救護系統,便成了國人最殷切期盼之事。到院前緊急救護是民眾遭遇緊急傷病的第一道防線,也是進步國家的象徵,藉由完整的緊急救護系統,不但可提高緊急傷病患的存活率,更可改善預後與減少醫療成本。

我國緊急救護發展源自民國67年11月頒布「臺灣省各縣市警察局為民服務緊急傷病送醫執行要點」,至民國79年推動緊急醫療網計劃,開始建立緊急醫療救護人員訓練雛形。消防署於民國84年3月1日成立,於消防法中明訂緊急救護為消防三大任務之一,同年緊急醫療救護法制定公布,律定消防機關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業務,並開始培訓救護技術員(EMT-1、EMT-2),規範消防人員執行到院前緊急救護工作須具備專業技能及證照。有鑒於緊急醫療救護案件逐年成長,傷病患求救原因愈趨複雜性,且傷病患者如能在黃金時間得到必要之醫療照護,可大幅降低死亡率及提升其預後能力。基此,消防署於91年1月份選訓10名消防緊急救護菁英至加拿大JIBC接受高級救護技術員訓練(EMT-P),同年12月31日學成返國,並於92年8月-12月辦理國內第1期高級救護技術員訓練(EMT-P),由各消防單位甄選共計50名學員,經訓練後全數通過行政院衛生署甄試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證照。因此119的救護技術員不只是單純搬運病患,負責把人送到醫院而已,隨著不斷的訓練升級,救護技術員在到院前從現場傷患救出及搬運、基本心肺復甦術、維持呼吸道、氧氣給予、傷口包紮止血、骨折固定,到進一步氣管插管、急產接生、血糖監測、打點滴及協助藥物給予,能讓許多的治療在到達醫院前就完成。

在緊急的情況發生,在到達醫院之前,119的緊急救護技術員給予的處置,常對部份急重症的傷病患有重大的影響,所以大家對他們的幫助多有鼓勵及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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