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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終點站的最後的選擇〜CPR or DNR

護理部   蘇家慧 護理師(104年9月)


阿枝阿嬤罹癌多年,進進出出醫院行化學治療,也都無懼副作用所帶來的不適,且與她交談,都能展現出生死有命的豁達。然而隨著病情愈來愈嚴重,當醫師與家屬試著,和阿嬤談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英文簡稱DNR)時,她反而堅持要插管。阿嬤的決定與醫師預想的不同,進一步的旁敲側擊後,才了解她的想法。年輕時,她來不及見母親最後一面,對此事她一直耿耿於懷。現在自己即將面對死亡,可是孩子們都還在國外…,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日後與她一樣「未見到母親最後一面」,不希望孩子經歷她所受的痛苦與遺憾,因此她決定插管,要讓孩子們能見到她最後一面……

阿嬤的故事,一直在我們周遭上演著。即將面對死亡的人,心裡所牽掛的不是死亡的來到,而是活著的人是否能好好的活下去。面對疾病與生死的十字路口,要做決定的人,常是那樣的徬徨、恐懼與擔憂。

「善終」一直都是華人文化裡最大的福氣,但卻對死亡話題、死前規劃與遺囑訂定視為禁忌。每個人都有善終的權利,希望自己的生命有個完美的終點,卻常因家屬的不諒解與種種因素的考量,最終經歷毫無意義的痛苦急救過程。

預立放棄急救意願書,也就是「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並不是「放棄」醫療,而是選擇一種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式,讓自己可以在死亡時,選擇有尊嚴地離開人世。在醫療越來越進步的今日,人類的生命得以被延長,但醫療終有極限,在疾病無法治癒,群醫束手無策時,是否仍堅持不必要的急救,選擇經過氣管插管、壓胸電擊、注射強心針等積極、侵入急救程序後,最終僅換取短暫的生命、或無靈魂與回應的軀殼。而當搶救無效時,最痛苦的會是誰?

雖然簽署這同意書,只是一個小動作,但為了讓自己的想法被家人尊重,且避免日後引發紛爭,建議仍須找最親近的家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舉行家庭會議,把個人的想法說出來,彼此充分溝通,才做決定。為了不讓彼此的遺憾產生,透過事先的討論與決議,預立DNR同意書,讓病人能安詳且有尊嚴地離開,讓家屬能無怨無悔,這不就是我們一直所追求的「善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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