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重」專刊
2018.03 第37卷10期 執行編輯:李純瑩/張博智/黃雅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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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青少年的四階段減重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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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醫學科   黃瑞妍 主治醫師   施相宏 主任 (107年3月)

現況與定義

兒童與青少年的過重與肥胖已經成為台灣及全世界的新興流行病,根據衛福部公布2010-2011年的調查資料,台灣青少年每三到四人就有一位屬於過重或肥胖。由於青少年的肥胖有很高的比率會延續到成年,並常常合併發生脂肪肝、第二型糖尿病、代謝症候群、以至於成人時出現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等慢性健康問題。因此,及早於兒童及青少年時期進行體位篩檢與減重介入,對於減少成年慢性疾病具有關鍵性的影響。

醫學界的共識是以「體重 (公斤) 除以身高 (公尺) 平方」之「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做為判斷肥胖的指標。至於兒童及青少年的過重(overweight)及肥胖(obesity)定義,則必須考慮年齡、性別與體適能;目前台灣常用的標準(表一),是2010年陳偉德教授等人發表,以台灣7至18歲青少年,依學校四項健康體適能測驗皆為正常者,所測得之BMI值為依據。與同年齡比對, 若BMI值介於第5至第84百分位者,為「適重」;而BMI值大於85百分位者,屬於「過重」;BMI值超過95百分位者,則屬「肥胖」;至於BMI大於35 kg/m2,稱之為「嚴重肥胖」。

預防與早期介入的原則

2007年美國醫學會及兒科醫學會,針對兒童及青少年肥胖問題,發表一篇實證醫學建議。所有體重為「適重」的兒童,仍應落實良好的生活方式,包括:限制觀看電視或數位設備少於兩小時、每天吃早餐、父母與子女一起在家用餐、減少含糖飲料及大份量食物、少去速食餐廳等。

兒童及青少年肥胖的治療,應先由醫師檢查以排除基因遺傳或是內分泌疾病(例如小胖威利症候群)。BMI評估為「肥胖」者,或是具備危險因子的「過重」體位兒童(父母肥胖並有三高代謝症候群、心血管疾病等家族史,或孩子本身已有高血壓、脂肪性肝炎、血脂異常),都應該參與「四階段減重計畫」。

第一階段:家長監督的飲食控制和運動計畫,以及建立良好的生活型態。目標是讓體重不再增加,藉由兒童身高之繼續發育進而改善BMI。但是若經過三到六個月體位沒有改善,則建議進入下一階段。

第二階段:結合營養師與心理師,分析飲食與運動日記並採取行為矯正方法,制定減重目標。一般建議2至11歲的孩童減重每個月不超過0.5公斤,青少年亦不宜快速減重每週下降超過1公斤。同樣經過三到六個月,如果仍然無法達到減重,則進入下一階段。

第三階段:轉介到整合性的兒童減重團隊,應包含兒科醫師,負責監控減重的醫療問題。治療目標是使BMI下降到第85百分位以下。

第四階段:針對嚴重肥胖且有併發症的青少年,患者必須已經確實執行前三階段的治療六個月以上,沒有改善,而且心智成熟足夠理解可能的副作用的狀態。介入內容包含減重代餐、藥物治療及減重手術等。

兒童及青少年仍處於生長期,減重策略以均衡的飲食、熱量控制與運動習慣養成為首要目標。家人與朋友的陪伴及共同參與,更是減重成功與否的最大助力。您家也有多吃少動的孩子嗎?讓我們一起協助打造他們未來的健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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