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眼疾防治大網絡」專刊
2020.07 第40卷第2期 執行編輯:許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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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檢查小孩眼睛有問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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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部   紀立中 主治醫師 (109年7月)

目前台灣學齡兒童(包括小學及幼稚園)每學期在學校會安排定期的視力檢查,裸視無法到達0.9的兒童會被要求讓父母帶到眼門診所做進一步的檢查。有時候檢查的結果會有意想不到的發現,而造成全家的擔心,在這個單元我們做個簡單的介紹,希望可以減輕父母們對於檢查結果的不安。

學校視力檢查主要的用意是找出視力不良的兒童,在早期給予適當的治療,使他們有良好的視力發育。大部分這些裸視不佳的兒童經過視力矯正檢查後會發現,他們可能有近視或散光,使用適當的眼鏡做輔助仍可以到達相對應年齡的好視力。對於這些孩童,眼科醫師會建議定期追蹤,觀察視力的發展,或者是配戴眼鏡合併使用散瞳劑來控制近視的進展,有時候使用角膜塑形隱形眼鏡也是不錯的選擇。

少部分裸視不佳的兒童經過視力矯正檢查仍舊無法達到好視力的標準,通常3歲的兒童可以有約0.5的矯正視力,4歲的兒童最佳矯正視力約可到達0.7~0.8,5歲的兒童則可以有1.0的矯正視力。若在上述年齡無法到達良好的矯正視力標準,則兒童可能有弱視的情形。造成弱視常見的原因有高度遠視、高度散光、兩眼視差200度以上以及斜視,較少見的原因有先天性白內障以及先天性眼瞼下垂。

屈光性弱視(高度遠視、高度散光、兩眼視差)最適當的治療方式是配戴眼鏡,合併適當程度的遮眼訓練,使用遮布蓋住視力好的眼睛,強迫使用弱視的眼睛。斜視性弱視初期的治療跟屈光性弱視差不多,不過更注重遮眼訓練,訓練一段時間後再施行斜視手術。剝奪性弱視(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眼瞼下垂)的治療通常是嬰兒時期就須完成。

弱視的治療是有黃金治療期的,在這個期間內治療會達到最好的效果,屈光性弱視最好是6~8歲前發現治療,斜視性弱視則最好是6歲前發現治療,超過了黃金治療期治療效果會大打折扣。弱視治療的關鍵點在於早期發現以及有恆心的戴眼和遮眼訓練,經過適當的治療,兒童的視力會一點一滴的進步,通常可以達到不錯的治療效果。

﹝門診時段﹞
自八月起 週二上午 眼科5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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