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乳癌病人年輕化,罹病年齡40歲以下,發生率占9.5%,49歲以下,共3950人,占37.5%
(行政院衛福部,2015)。再加上晚婚者漸增,婚齡延後,生育年齡逐年提高(內政部統計處,2012)。而化學治療為提升乳癌高存活率的主要治療之一,49歲以下乳癌病人接受化學治療的比率達66.6%,因此接受化學治療後導致不孕症風險的頻率越來越高。然而年輕乳癌患者在治療結束後,仍有相當長的存活時間,接下來的人生週期不應該因罹癌而中斷,因此協助育齡期乳癌婦女進行生育保留考量的決策,提醒癌症團隊重視年輕乳癌個案接受化學治療時可能引發的不孕症風險,並提供臨床照護上之選擇是非常重要的。
生育功能保留的措施應在化學治療前的2~4週執行,須配合個案月經週期及照會婦產科生育保留專科醫師,並針對疾病型態提供化學治療藥物及療程風險、生育功能保留的方式,懷孕對疾病的風險等以利個案選擇。
「醫病共享決策」是以病人為中心的臨床醫療執行過程,醫師和病人雙方共同參與,用以促進醫病相互尊重與充分溝通,提供病人所有可考量的選擇,達成醫療決策共識,共同達成最佳可行之醫療決策。
生育功能保留的方式包含:
1.保卵針:治療期間合併使用促性腺激素抑制劑,保護卵子不受化學治療影響並減低卵巢功能受抑制,但因臨床試驗人數較少,目前仍有爭議。
2.冷凍胚胎/卵子儲存:是目前臨床執行較為成熟且常運用的技術,冷凍胚胎(受精卵-需有配偶)/卵子儲存都必須先給予排卵針劑注射待卵子成熟後再手術摘取,但冷凍胚胎部分病人須有伴侶。
3.卵巢組織冷凍儲存:可以儲存較多的卵子,較不受限須有伴侶或排卵針劑注射,對須儘快接受化學治療的病人,可較快完成。
對育齡期需接受化學治療的乳癌患者,面對疾病震撼時,需再面臨另一種人生的衝擊,臨床上應充分解釋保存生育保留的方式,給予病患時間考慮清楚明白各項優缺點,思考反應,做出決定,期望藉此醫病共享決策的方式,提供癌症團隊重視年輕乳癌個案接受化學治療時,可能引發的不孕症風險,同時使病患與家屬釐清各項選擇的優缺點、需求,縮短決策時間。
所有停經前的乳癌個案,在接受化學治療前應被告知可能對生育的影響,並應重視個案對未來懷孕的意願。因此在其治療決策中,應納入考量,了解藥物種類引起卵巢功能受損之發生頻率及是否保留生育功能的選擇。如個案有意願,應協助其接受專業醫師的說明及安排,以協助其完成生育功能的保留,讓其人生不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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