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是一種取得容易且易成癮的物質,長期飲酒不僅影響個人身心健康,也會因酒精過量的影響發生交通意外、家庭與人際關係的破壞。酒駕一直是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因為酒駕行為影響的層面不僅是個人,而是會造成一個、二個,甚至多個家庭的破碎!政府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法
,無非是為了導正飲酒駕車的錯誤行為,降低民眾酒後駕車危害,政府不斷的加強法條,除提高酒駕罰責外,對於受酒駕吊銷處分的民眾,開始實施15小時酒駕防制教育。並針對酒駕累犯三次以上之民眾除了酒駕防治教育外,必需先至衛生局指定酒癮治療機構接受12個月且至少12次之酒癮評估治療後才可以領取結業證書,才可至監理站報考駕照。
除了酒駕防治及酒癮治療外,個案取得駕照後,仍須依照「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安裝及管理辦法」,於1年內限駕裝有「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酒精鎖)的車輛,這期間租用酒精鎖的費用、酒駕教育訓練學費、酒癮治療費用,請駕駛人自己付。若如未依規定駕駛限制車輛,依處罰條例第35條之1,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故因應新法上路,本部提供酒駕重考照之酒癮治療,酒癮個案連續性地經醫師診療、個別心理治療及家族治療,以提供足夠完整酒精使用疾患認知與容易復發之風險情境處遇、家庭互動調適與問題解決技巧,並就新法規範的酒駕重考照規定與流程,製作衛教單張及療程介紹,以便民眾了解。
為了不讓酒駕肇事傷人、危及他人性命的憾事再發生,政府屢屢加重酒駕的罰金、刑期。現在開始,酒駕吊銷駕照後,重新考照的限制又重又複雜,講起來很多條,但是大家只要記一條:「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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