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靈魂之窗-
從眼睛看身體疾病」
專刊
2023.04 第42卷第11期 執行編輯:許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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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青光眼不只是青光眼:慢性病與青光眼之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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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醫院眼科   黃敏祐 主治醫師 (112年4月)

就讀小學二年級的青青因為鼻子及皮膚過敏,爸媽經常帶他去診所接受類固醇鼻噴劑及外用藥膏治療。有天因為學校視力檢查結果不良到眼科就診,意外發現雙眼眼壓高至35毫米汞柱,醫師診斷為類固醇藥物導致續發性青光眼,所幸發現得早,在停用類固醇後,眼壓逐漸改善至藥物可控制範圍內,沒有對日常視力及生活造成嚴重影響,但仍須一輩子治療及追蹤。

青光眼傷害不可逆

青光眼是造成失明不可逆原因的第一名,隨著全球人口高齡化,估計全世界罹病人數在西元2040年會從目前的約八千萬人成長到高達一億一千萬人;台灣現今約有45萬名青光眼患者,這還不包括因為沒症狀不自覺而尚未確診的早期患者。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原發性開放型及閉鎖型青光眼外,特定的全身性慢性病和長期用藥,也可能會造成高眼壓進而導致青光眼。

藥物導致青光眼

最常見就是各型式類固醇,包括眼藥水、鼻噴劑、皮膚藥膏、口服藥,或是靜脈/關節注射劑型。若患者屬於對類固醇易感體質,類固醇使用時間越久、劑量越大,導致眼壓上升的風險越高。此外某些精神科藥物(例如抗膽鹼能類藥物、三環抗憂鬱劑,帕金森氏症藥物)、抗組織胺藥物,或頭痛藥物亦有可能引起閉鎖性青光眼。此類患者著重於盡早診斷、盡早停藥,停藥之後眼壓有機會回復:但也有人停藥後眼壓仍無法回復正常,必須長期使用降眼壓藥水甚至手術介入治療。

自體免疫或感染性慢性病引發葡萄膜炎而續發青光眼

葡萄膜炎依位置可分前中後,原因甚多,常與身體疾病相關,有些甚至先以眼睛表現就醫。續發青光眼因發炎本身或用藥所導致,早期正確診斷除有助精準用藥控制發炎,降低眼壓之併發症。

特殊全身性慢性病導致青光眼

部分先天性異常意會導致青光眼,例如馬凡氏症(Marfan syndrome)、高胱胺酸尿症(homocystinuria)、Weill-Marchesani綜合症易併發水晶體異常進而誘發閉鎖型青光眼(lens-induced or pupillary-block glaucoma)。其他如多發性神經纖維瘤(Neurofibromatosis)、Axenfeld-Rieger綜合症、庫興氏病(Cushing’s disease)、透納氏症候群(Turner’s syndrome)、Sturge-Weber綜合症、小胖威利症(Prader-Willi Syndrome)等也有報告跟青光眼有關。

結語

眼睛是靈魂之窗,也是許多全身性疾病表現的窗口。若因身體疾病或者長期用藥而導致青光眼,一開始幾乎沒有症狀也很難發現;清楚瞭解自己的慢性病及長期用藥,按醫囑定期檢查眼睛,才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避免不可逆的眼部傷害和視力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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