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歲的金婆婆,因失智症精神行為症狀而導致跌倒,由家屬帶至高齡醫學整合門診,經醫師評估失能程度加劇、照顧者身心負擔大,於是啟動健保給付的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以下簡稱居整計畫)中「第一階段-居家醫療(S1)」,到府上為金婆婆診治,照顧期間認知與生活功能逐漸退化,半年之後金婆婆因一次肺炎感染住院住療,出院後因整體功能更加衰弱,緩和醫療需求增加,因此居家團隊將服務調整為居整計畫中的「第三階段-居家安寧療護(S3)」,持續照顧個案與病家。
台灣在2018年步入高齡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大於 14%),預計將在2025 年成為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比大於
20%)。為了促進在地老化與善終的願景,建構在宅連續性照護體系(Home Healthcare
Ecosystem)與推動強調人本自主的預立醫療照護計畫(Advance Care
Planning,ACP),是超高齡國家面對挑戰的重要因應策略。
居家醫療在世界各國都有不盡相同的面貌,提供的服務內容及專業職種可能涵蓋醫療與長期照顧的整合。相較於傳統醫院醫療模式,居家醫療可使就醫困難的失能者適時獲得醫療資源,另一方面強調不同專業間的合作,以及深度的醫病互動,有助減少反覆送急診、急救等醫療措施,並促進在地老化,實現在家善終。
我國政府自1995年開辦健保之初即提供居家護理與安寧居家的給付,後續發展出呼吸器依賴或洗腎病人等特殊族群的居家照護,以前台灣居家照護大部分以護理人員的服務為主,主要服務對象為管路留置與有傷口造口、或是有特殊照護需求的居家失能慢性病個案。2016年全民健保開始的居整計畫,試圖統合原本相關的居家醫療照護:將一般居家護理、呼吸器依賴居家照護整合為第二階段「重度居家醫療(S2)」,原本的居家安寧療護則設定為第三階段,並推出新的「居家醫療」,以提升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病人之醫療照護可近性,並增加了藥師訪視給付,減少病人因行動不便委請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領藥之情形,另外也鼓勵醫護及醫事服務機構連結社區照護網絡,建立各類訪視人員(如呼吸治療、社工、心理師等)之聯繫窗口,確保病人轉介與後送就醫之需求,以改善不同類型居家醫療照護片段化的現況,以提供病人整合性之全人照護。
然而S1居家醫療因為健保只給付醫師或中醫師以及藥師,缺少服務量能充足及臨床實務熟練的護理師給付,以及整體居整計畫給付與醫院醫療相比仍誘因不足,難以建立針對急性病況出現時的全天候敏捷反應機制,因此接受居整計畫的個案後續急診及住院的比例仍是不少。COVID新冠疫情席捲全球之後,各先進國家積極推動在宅急症照護(Hospital
at
Home),在自宅或機構中有效提供住院中的治療與照護,健保署接受在宅醫療學會等專業團體的建議,預計在113年度推出本土的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補足台灣居家在宅連續性醫療照護的最後一塊拼圖,減少特定族群反覆轉送醫院進行治療,促進分級分流診治,不僅可以更有機會達成在宅老化、在宅善終的渴望,更可以降低醫療崩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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