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是一個長期抗戰的過程,治療過程中的放射線治療或化學治療,雖然能殺死癌細胞,但是或多或少也會對身體本身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因此,癌症治療後病友常會出現身體明顯虛弱、疲累,連帶影響病友們的心理狀況,稱為癌因性疲憊症(cancer-related
fatigue)。研究指出,透過適度的運動,除了可以幫助病友們增進體能及心肺能力以應付日常生活所需的體力,保持肌肉質量,減少肌少症及骨質疏鬆的風險,同時也可以幫助病友們舒壓,降低罹患憂鬱及焦慮的風險,並且可以回復自信,改善其生活品質,更進一步可以提高病友的存活率,也就是提高抗癌成功的機率。
美國癌症協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針對癌症病友的運動建議包含在診斷及治療後進快恢復正常的日常生活的活動,同時慢慢開始隨時間逐步增加體力活動量,每週進行150分鐘以上中等強度的活動(最好能平均分配到每一天),其中包含每週至少兩天的阻力運動及伸展牽拉運動。
運動計畫的施行,需要經過專業人員評估。若病友有下列問題則建議暫停運動,如急性感染、發燒、暈眩、噁心、胸痛等。此外,若病程已有骨轉移或是接受荷爾蒙治療,則應避免高衝擊性的運動,若抽血報告異常(例如貧血)伴隨發燒、暈眩等狀況,則須在醫師評估後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運動。同時,若身上有特殊管路,像是胃造口及腸造口則須在醫師同意下進行運動。
至於在運動方式的挑選上,有氧運動可以選擇走路、跑步機、固定腳踏車、手搖腳踏車,或是舞蹈、太極及瑜伽,時間一開始為15-30分鐘,之後可以增至40-50分鐘。至於阻力運動方面,可以利用啞鈴、彈力帶、蹲站、爬樓梯、踮腳/翹腳走等,每周2至3天的運動,而每天1至3次,每次5至15下。若正在接受癌症的相關治療,運動的原則須依照病友的狀況喜好給與個別化的運動計畫,若本來已經有運動的習慣,可以先以降低強度及縮短時間開始,主要的目標要盡量維持活動,但是若之前不太活動,運動的選擇要從輕度活動慢慢增加,但是若是臥床的狀態,治療師會以協助病友維持肌力與關節活動度為主,以及幫助抵抗疲倦與沮喪。
所有的病友在狀況允許的情形下,應該要盡量避免『靜態』的生活型態,所有的活動,在身體狀況允許之下,即使簡單地坐到站,都比整天臥床休息為佳。不過,若發生下列情形,需要盡快尋求醫療協助,包含疼痛無法控制在輕度範圍、日常生活活動無法執行、出現新的肢體水腫、出現新的肢體無力等。以上是癌症病友的復健運動規劃,動一動,增加活力,提高抗癌成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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