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視的成因--近視是可預防的

眼科 陳明琮 講師(89年2月)


如果一個疾病的病因是由單一因子所引起的,那麼在臨床處置上,通常是去除病 因,治療效果應是可預見的,例如細菌感染,但若是多重因子,包括長期的生活空間、環境、生活習慣、飲食習性、種族文化與文明的影響,則治療上通常是以預防性為主,一旦發生 疾病,無法藥到病除,臨床上只能加以延緩進行,近視即是一個明顯例子。

正常情況下,一個剛出生的嬰孩,其眼球軸徑約為16mm,到了三歲時則發育為23mm,達青春期則為24mm,視力則由出生時的光感,到一個月時的手動程度,六個月0.04到0.08,一歲時0.2,一歲半0.4,二歲0.6,三歲1.0由上列眼球發育情況即可知道,出生到三歲時,眼球軸長和視力會發生重大變化,而且大腦視覺中樞發育到七歲時即會定型,所以從出生到足七歲,也就是唸小學前的階段,是影響眼球最深遠的一個時期。

簡單的說,台灣人正常眼球視力的發展,在唸小學前應該是輕微遠視,小學時應為正視(即沒度數),到國中以後會因繁重的功課與青春期的影響而慢慢地發生近視,大約要到高中畢業,即青春期結束,近視度數才趨於穩定,我們若讓小孩在七歲前這個階段,眼球長時間過度的近距離使用,破壞了眼球視力的正常發展,就會提早發生近視,在低年級或甚至幼稚園即已發生近視,如此一來,發生近視的年齡過早,到後青春期度數穩定階段的時間就變成愈長,眼球軸長就變得更長,近視則愈深。

有關近視的病因,以Sorsby的理論最為歐美學者所接受,其結論指出,角膜弧度 與眼軸長度是決定近視的兩大因子,而且是一種病理性變化,但是由國內流行病的調查,結果並未與Sorsby相同,其結論指出,只有眼軸長度才是決定近視的因子,而且在八○○度 以內是一種生理性變化,超過八○○度才是病理性近視,也就是說,眼軸愈長近視度數就愈深,一旦成為高度病理性近視族群時,其併發症,如周邊網膜退化、網膜裂孔、網膜剝落、玻璃 體液化導致玻璃體與視網膜分離、黃斑部出血、高度近視性黃斑部退化、青光眼等之發生率則相對提高,至於是何種原因來引起眼軸增長,雖然各家理論齊耳爭鳴,但其實也是瞎子摸象,霧 裡看花,尚待努力。

歐美文獻常以Nature(遺傳)相對Nurture(後天環境)來討論近視,其學者大都認為近視是遺傳,但是國內學者研究的結果,推翻了此一說法,認為近視主要是後天環境的影響所引起,除非父母均為遺傳性高度近視。台灣整個社會生活形態已愈趨競爭,加上先天地窄人稠,生活空間狹窄,又為人父母者常常在輸人不輸陣的心理趨使下,在學齡前小小年紀就提早學習,如音樂(常常不只一種樂器)、語文、數理等,東學西學,左補右補,家裡又有科技產物—電腦、電視、電玩等,讓小孩在這影響視力發育最重要的階段,提早長期暴露在近距離使用的環境下,那麼眼球在生理變化下,為了適應長時間近距離使用,眼軸就會增長,近視即會發生。也就是說,眼球發育的正常分佈受到了破壞,讓小孩在小學時發生近視,其眼軸長度已達到國中的階段,這種眼軸的增長,在臨床上已是不可逆的變化,即是我們所稱的真性近視,而一旦近視後,在小學階段若引起近視的多重因子沒有改善,則每年平均約增加七五至一○○度(眼軸每增長1mm,近視平均增加二五○度),如此,長大後近視度數多高就可想而知,非但如此,眼軸增長後,眼球內組織受到機械性的張力與病理性的變化,前述的近視併發症足以令人擔憂,不可不慎。

因此,我們要大聲呼籲的是,為人父母者,在小孩七歲之前,應該讓他們的眼睛多一些遠距離的使用,減少長時間近距離的使用,也就是說,要讓小孩有「遠見」,而不是「短視」,要讓孩子是運動家氣質的,而非音樂家氣質的。近視的發生是可以預防的,不要等到一旦發生近視了,才急著就醫,其實治療方法頂多是緩和近視度數的增加,是治標非治本,如果引起近視的因子沒有去除,治療效果仍是有限的。因此,以國內近視的成因而言,環境因子(Nurture)才是主因,所謂預防勝於治療,以最自然的方法讓七歲前的小孩,多看遠,少看近;天天有遠見,則年年有光明,也就不用擔心近視併發症的問題,如此,近視才不會變成孩子與父母終身揮之不去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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