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癌症病人承受疼痛的煎熬--用心關懷癌症疼痛

麻醉部主任 湯兆舜 副教授(91年12月)


從民國七十一年起,癌症成為台灣十大死亡之因的榜首,每年約有二萬五千名之新病例及一萬五千人因而去逝。癌症所衍生的症狀及合併症隨侵犯的部位及範圍有所不同,疼痛是常見的症狀之一。根據統計,一般癌症不分期的疼痛發生率約三五%,末期平均有五七%,若以轉移與否來區分,沒有轉移的發生率為三一%,有轉移則高達六四%,這些癌痛的病人,有二五%是沒有獲得疼痛控制,含痛而終,實在值得重視。

癌症可受到腫瘤本身直接侵犯或壓迫神經組織而疼痛,也可發生在治療的過程(如放射線或化學治療),故治療疼痛須依原因做不同處置,尤其疼痛的感受與對藥物反應有個人差異性。所幸目前的藥物及技術進步,透過專業智識及經驗,能夠擬訂有效的處置方針。誠然患癌症已經夠苦了,期盼不再讓病人承受疼痛的煎熬。

一般癌痛的處置可分為藥物性及非藥物性控制二種。在藥物治療選擇上,包括非類固醇鎮痛抗炎劑(NSAID)、輔助劑(Adjuvant)及類鴉片藥物(Opioid)等。鎮痛抗炎劑可用於輕度疼痛,輔助劑是增強止痛藥的鎮痛效果及緩減其產生的副作用,類鴉片藥物的止痛最佳,對中度或強度疼痛可優先考慮。代表的藥物是嗎啡,可經由口服、靜脈、肌肉、皮下、直腸、經皮、硬膜外,脊髓腔及腦室等不同途徑投予,當病人對藥物療效不佳或無法接受時,可改非藥物方式治療,如神經阻斷術、放射線照射及外科手術等。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於一九八六年提出三階段癌症止痛模式,隨疼痛程度而選擇不同強度之止痛藥,其最主要的治療原則是:(1)經口投藥;口服是最方便又經濟,不受活動限制。(2)按時投藥;大部份癌痛是持續性,按時投藥可維持恆定的血中藥物強度,可減少因不定時或等痛時才投藥之方式所產生之藥物的濃度過高或過低所造成之副作用或止痛效果不足。(3)按步驟選擇藥物;依疼痛程度做三階段步驟給予不同強度及種類的止痛藥物(如圖)。此三階段的使用藥物方法已被公認為目前用藥的基本依據。

過去病人或家屬常有擔心使用止痛藥的疑慮,尤其對類鴉片藥品之恐懼成癮及副作用而拒絕。其實,近年來之疼痛醫學已有長足的進步,例如藥物性治療有適合長期又較不傷腸胃之COX2抑制劑的問世,有中長效型之MST與控制釋放劑型(Controlled Release)之 oxycodone與MXL嗎啡製劑,更有經舌下黏膜吸收之Buprenorphine(Temgesic)與貼片的fentanyl patch (Durogesic)以及合成藥份的Lortab (Hydrocodone與Acetaminophen)等,在使用上既簡單又方便,已可靈活使用。

泰克勞斯(Twycross)曾提出整體疼痛(Total Pain)的觀念,認為癌症病人疼痛,不僅在肉體性上,並有社會性、精神性及心靈性疼痛等四層面,處理癌症疼痛須有此四層面多方位的考量,才能獲得整體性疼痛的紓解。本部除現行麻醉部「疼痛門診」、癌症中心「癌症疼痛門診」二處診間之門診外,並將成立「疼痛治療中心」(pain management center),今年十月,國家衛生研究院之「台灣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簡稱TCOG,成立「癌症疼痛與症狀處理研究委員會」,推動全國之癌症疼痛之研發,本人有幸加入其組織行列,相信在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與國家衛生研究院之政府大力支持下,必能為病人提供更積極的治療、尊重生命與追求醫療品質,邁向更尖端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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