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腫瘤之簡介與治療

腦神經外科 黃祖源 副教授 (91年12月)


談「癌」色變的時代已隨著醫藥、科技和資訊的進步,乍現曙光。

腦瘤包括由腦或其相關細胞長出的原發性腦瘤以及由身體其他部位癌細胞而來的轉移性腦瘤。台灣原發性腦瘤的個案數一年約為一千八百至二千例,其中約有一、四○○例死亡;轉移性腦瘤隨著癌症病患的增加,治療效果的改善而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其發生率約為原發性腦瘤的十倍。

腦瘤發病過程一般較為緩慢,由數週至數十個月不等,其症狀包括噁心、頭痛或意識障礙等腦壓升高現象、癲癇發作、荷爾蒙異常和腦局部功能障礙症狀,如判斷力低下、失語症、肢體無力、感覺異常、視力、視野缺失等,這些警告信號的出現,督促我們尋求專科醫師的診療,腦部電腦斷層或磁振掃描是確定診斷的最佳檢查。

無論原發性或轉移性腦瘤有其不同的治療方式和療效,必須針對每一病患作謹慎的全盤檢討,包括身體、家庭狀況等和預後評估,以決定其治療方針:

一.惡性原發性腦瘤的治療原則:

手術療法是治療的基本原則,在不增加新的神經缺陷和儘量減少手術後遺症之前題外,行腦瘤最大量的切除,並可做正確的病理診斷,當然病患的年齡、術前狀況可否承受積極手術切除和腫瘤可能切除之範圍等皆是術前評估腫瘤切除程度的指標。手術方式包括立體定位手術和開顱手術法,術後磁振掃描檢查可記錄腫瘤切除範圍,以為後續治療之參考。

除腫瘤惡性度較低的年輕病患外,術後必須作放射線治療,成年人原發性腦瘤中最惡性的神經膠母細胞瘤僅接受手術療法的中央生存期是四個月,而放射線療法則有五個月的延命效果;惡性度較低的腫瘤其生存期甚至可達十年左右。

化學藥物對年紀較經,中等惡性度和復發腫瘤扮演重要的治療角色,通常以nitrosourea為第一選擇藥劑,ACNU治療惡性神經膠質瘤的有效率為四七%;近年來口服Temozolamicle是一新的選擇化療藥劑。

二.轉移性腦瘤的治療原則

二十%至四十%癌症病患產生腦部轉移,其中八十%轉移至大腦半球,七十%病患是多發的。一般一或二個轉移瘤,身體狀況許可下應積極手術治療,術後以及因其他因素無法接受手術的病患,則以放射線治療為原則,部份特定轉移腫瘤可考慮作化學療法。目前大部份轉移性腦瘤接受適當治療皆可不致因腦瘤致命。

三.結語

醫藥的進步,專科醫師謹慎的全盤評估,對惡性腦瘤病患不僅有延命效果,且可期待較舒適,有意義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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