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靈魂之窗的墳場

眼科 張丞賢 副教授 職業暨環境醫學科 何啟功 主任(94年4月)


眼睛是靈魂之窗,而眼創傷則是眼部疾病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創傷發生在工作地點,根據國外統計有高達三分之一的機會。在台灣由於職業安全的觀念未落實,發生的機率更高。自2001年一月至2002年十二月兩年間,在本院共有一六0位眼科病人因創傷而入院,其中大部分都必須接受手術治療,其中約有一半是在工作時受傷的。45% 之創傷型態為穿刺傷,當眼球破裂後再修補回來,通常預後皆不良。近三成病人受傷眼視力都殘廢(即矯正視力小於0.1),近一半的受傷者視力恢復未達0.5。僅有僥倖的二成病人回復到矯正視力0.2。

我們的研究顯示,這些受創傷者通常都為中壯年之男性,平均年齡為42歲,9成為男性,在家中擔負重大的經濟責任,當這支柱子倒下時,整個家庭就陷入困境,而且還要付出很多時間及精力照顧患者。在我們的研究顯示,這些因職災眼創傷之病人平均住院日為九天。平均每人之花費約為四萬五千元。而這兩年勞健保就因這類傷患花費在高醫達三百萬元之醫療費。假設高雄三大醫學中心,高醫、長庚、榮總花費相似,每年光是此類眼創傷重症高雄區勞健保就需花費500萬元之醫療費用。但是更龐大之社會貢獻力損失更在無法估計的情況下悄然進行,因為事實上有很多人因此喪失工作能力而必須轉行。其實這些職災所造成的隻眼創傷都可以因為適當的防護、訓練或監督而避免的,譬如說最簡單的就是戴上防護罩或防護鏡,這些預防性花費比起受傷後產生之個人、家庭及社會損失,實在是微不足道,預防觀念的落實是現今台灣社會最需要加強的。

歸咎這方面職業安全無法落實之原因,本院職業醫學科調查中發現在雇主方面,通常是為了節省成本而在雇員職業安全方面花費節省,甚至我們也常見事故發生後,受創者才發現雇主根本沒有為他們加入勞保,而無法獲得保險賠償。更有甚者,本院職業安全人員基於改進工作缺失,想要進一步去了解職災發生現場時,雇主大多予以拒絕,間接也造成事故原因接續存在,無法改進。

另一方面,工作者也未有深切之職安觀念,常見到將保護鏡擺一邊,貪圖清涼,待受傷也後悔不及。

未來努力之方向,必須是資方及勞方兩邊之職業安全教育。最重要的是讓大眾了解眼睛之脆弱及創傷預後不樂觀而同心免除這項可避免之職業眼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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