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藥之使用

陳正宗 副教授/支援慈惠醫院副院長(94年5月)


失眠是一種痛苦的經驗,一般而言最常被使用之藥物即是安眠藥,目前醫療上所使用之安眠藥相對於五○年代之藥物較安全,用來自殺不易成功且已發展出解毒劑;雖然新一代安眠藥已較安全,但仍有少數人會成癮,且安眠藥長期(十五年以上)使用會有降低記憶力之副作用,甚至會成為初老失智症之高危險群,因此安眠藥之使用一定要遵守下列原則:一、由醫師處方並監控下使用;二、安眠藥應遵守睡不著(30分鐘)時才使用;三、避免與酒精合併使用;四、失眠只單純用安眠藥治療,一般兩週後即無效果,應針對失眠之原因治療或調整生活步調;目前國內安眠藥全屬衛生署規定第三及第四級管制藥品,因此亦不宜隨便提供他人使用;安眠藥可以協助入眠,減少睡眠中斷或維持足夠時數之睡眠,一般分為長、中及短(含超短)效,短效型安眠藥俱較快之作用,協助入眠,但對維持睡眠之作用較弱,也較少次日清晨嗜睡之副作用;長效型安眠藥較具維持足夠時間之睡眠,但次日清晨易有嗜睡之副作用,安眠藥各有特質,因個人體質、失眠型態、過去用藥史、家族史、生活習慣等而有所不同,不同藥物各有其特質,只要使用得當均可以助人入眠。

安眠藥之作用係主要協助入眠,因此非該睡眠時間不宜使用,某些長期夜間工作者如必須夜間十點開始工作至凌晨六點,遇有睡眠障礙時,該員之睡眠時間應即刻調整,一般原則是維持清醒比較容易,因此開始調適時應保持白天下班時不睡(將來可以補回),而以其他人相同之概念去調整生活,也就是一般人在清醒後一至二小時工作,夜間十點工作的人應在晚上八至九點起床,若該夜間工作者需要睡眠時數是七小時,再由八點回推,即建議此夜間工作者應在下班保持清醒至中午一時再入睡,如此調節睡眠時間即可以使用可樂、咖啡等俱中樞神經興奮之飲料,以維持工作下班時之清醒避免過早入睡;如此在夜間工作者之調整睡眠時間一般需要至少兩週才能完全調適,在此兩週內有睡眠問題即可用安眠藥來協助。

近日科技進步,新藥不斷發展,其實現代之安眠藥尚稱安全,但仍應在專業醫師之指導下方是最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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