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與作夢

精神科 陳正宗 副教授/支援慈惠醫院副院長(94年5月)


睡眠是一種由大腦(含下視丘)所控制的生理現象,而失眠是指睡眠不充分或睡眠品質不佳,分為兩種型態,一種是主觀的感覺,主要是醒來那一刻是否覺得精神飽滿、神采奕奕準備開始一天的生活,或是醒來那一刻仍有睡意,或被吵醒而精神不振覺得疲累難以集中精神,又有睡意,另外一種是客觀的失眠,主要是經由多指標睡眠測量儀檢查出之睡眠障礙。

一般而言,短暫的失眠應該先由調整自己的生活型態及遵守前述睡眠原則並紀錄睡眠日記(至少一週),仍未改善就應考慮就醫。長期失眠會有後遺症,包括增加心臟血管患者、倦勤怠工、行為障礙、影響工作表現、增加職業意外或災害。短期失眠也會造成生活困擾,包括:駕駛時想睡覺、夜班工作者睡眠不佳等,上述長短期失眠都是應該尋求醫療協助的。

人類睡眠是有一定規則週而復始,因此腦中有一個睡眠及覺醒中樞,兩者相互作用即形成一個二十四小時左右之節律調整。一般每晚睡眠所需時數,隨著年齡增加而減少,所減少的主要是深度(慢波)睡眠,因此老年人所需之睡眠時數是少的,且會常常睡眠中斷或抱怨睡不深沉。成年人所需睡眠時數六至九個小時,睡眠時數應與自己過去所需睡眠量比較。

成年人每個晚上的睡眠約含四到六個週期,平均一個週期約九十分鐘,每個週期內又可分為非快速動眼及快速動眼睡眠,週期內非快速與快速動眼睡眠之比率不同,越接近清醒前之週期快速動眼睡眠佔的比率越高(可以近半),而剛入睡之第一個週期快速動眼睡眠約只占10﹪,整晚睡眠時數中快速動眼睡眠約占四分之一,快速動眼睡眠期之腦波最像清醒時刻,肌肉張力會消失、胃酸分泌增加、生長激素增加、呼吸心跳加快、血壓上升、氧氣需要量增加、二氧化碳排除增加,因此也被研究者認定是人類生理與心理之復原作用期。

作夢都是在快速動眼期發生,因此每個人每天晚上睡覺都會作夢,只是在睡醒之片刻中是否還記住或編織美夢。夢是一種視覺作用(看到)而非聽覺(聽到),夢是非邏輯性的,也沒有時間、空間、順序等規則,但經由視覺系統所傳遞,所以可以是彩色且多采多姿的,因此早晨睡醒的那一刻就決定當晚是否有作夢了。

醒在非快速動眼期的人沒有做夢的感覺,醒在非快速與快速動眼期的人有作夢的感覺,在醒來那片刻將夢中影像給予合理化及邏輯化就形成「美夢」或「惡夢」,因此作夢是睡眠調整的一個重要指標,例如某些在快速或非快速動眼期出現之睡眠障礙,通常非藥物治療也是依此原理來調適,白天運動或活動量增加會抑制睡眠之快速動眼期,也就是會減少作夢,因此作夢太多或發作在快速動眼期之睡眠障礙(如夢魘,即因惡夢而驚醒),是一種生理上需要增加白天運動之提醒;反之睡眠障礙發生在非快速動眼期時(如夜尿、夢遊等),基本上白天應減少活動與運動,夜間即會減少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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