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習資格(大學部學生實習資格)
學年度 |
實習資格
(112學年度第2學期適用) |
實習資格
(112學年度第1學期適用) |
實習資格
(107學年度第2學期適用) |
實習資格
(107學年度第1學期前適用) |
實習資格
(103-106學年度適用) |
實習年月 |
113年 2 - 5月起 |
112年 6- 9月起 |
108年 2-5月、7-9月起 |
107年
7-9月 |
103年
7-9月~107年2-5月 |
大學部
實習學生
|
必須修習過:
1.營養學及實驗
2.膳食療養及實驗
3.團體膳食製備與管理(團膳製備與管理、膳食設計與管理、或食品衛生安全與管理)
4.營養評估或公共衛生營養(或社區營養) |
必須修習過:
1.營養學及實驗
2.膳食療養及實驗
3.團體膳食製備與管理(團膳製備與管理、膳食設計與管理、或食品衛生安全與管理)
4.營養評估或公共衛生營養(或社區營養) |
必須修習過:
1.營養學及實驗
2.膳食療養及實驗
3.大量食物製備暨實驗(團體膳食管理或膳食設計與管理)
4.食品衛生與安全
5.營養評估或公共衛生營養(社區營養) |
必須修習過:
1.營養學及實驗
2.膳食療養及實驗
3.大量食物製備(團體膳食管理或餐飲管理或膳食設計與管理技術)及實驗
4.食品衛生與安全
5.營養評估或公共衛生營養(社區營養) |
必須修習過:
1.營養學及實驗
2.膳食療養及實驗
3.大量食物製備(團體膳食管理或餐飲管理或膳食設計與管理技術)及實驗
4.食品衛生與安全
5.營養評估或公共衛生營養(社區營養) |
在校成績 |
1.近三學期每個學期總平均需80分以上(或成績為全班前40%)。
2.膳食療養學及上述團膳製備等相關課程,實驗及正課可平均採計,達80分以上,或該科成績為全班前40%(四捨五入)。 |
1.近三學期每個學期總平均需80分以上(或成績為全班前30%)。
2.膳食療養學及上述團膳製備等相關課程,達80分以上(或該科成績為全班前35%)。 |
1.近三學期每個學期總平均 需80分以上(或成績為全班前30%)。
2.膳食療養學及大量食物製備(或食品衛生與安全),須達80分以上。 |
1.每學期總平均需80分以上(且成績為全班前30%)
2.膳食療養學及大量食物製備(或食品衛生與安全),須達80分以上。 |
1. 每學期總平均需78分以上(或成績為全班 前35 %)
2. 膳食療養學及大量食物製備(或食品衛生與 安全),須達78分以上。 |
※考量維持教學品質及教材整體規劃,本部收訓實習學生之學制及資格限制,以網路公告為依據※
2. 若學生實習條件符合,接受學生實習人數,每梯須依照各校申請情況進行調整。
3. 為求進度以及營養師帶學生的教材以及內容能與實際臨床作業配合,實習資格條件限制,若造成貴校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4. 實習時間:原則上寒假為2-5月,暑假為7-9月,採各校實習時間統一。
5. 實習學分: 為432小時(六學分);實習費:每月新台幣二千元整,滿十五日以一個月計,未滿十五日以半個月計。
6. 敬請轉知實習學生最遲於報到當天繳齊下列資料至本院臨床教育訓練部:
(1)學生基本資料電子檔(依本院範本格式)。
(2)實習人員基本資料(依本院格式)。
(3)1吋正面彩色脫帽照片1張(請依學生基本電子檔順序排列照片,照片背面請寫上學生姓名)。
(4)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報告及三年內B型肝炎帶原及B型肝炎抗體檢查報告。若B肝檢查結果抗原及抗體屬陰性者,
請自行自費接種預防疫苗。如無法於實習報到日前提供胸部X光檢查報告可供證明無TB,則歉難同意實習。
(5)實(見)習生保密合約1式2份(依本院格式)。
7. 需於本院格式之表單下載路徑如下: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臨床教育訓練部網頁→代訓實習→外校學生實習申請→相關表單→各醫事職類實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