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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醫療機構工作協調會
 •會議日期:20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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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醫療機構工作協調會

會議議程 會議紀錄 會議翦影 簽到表

會議紀錄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醫事人員派訓合作醫療機構工作協調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

100年05月02日(一)16:40∼17:30

開會地點

第一會議室

主 持 人

侯明鋒副院長

記  錄

李慧萍

出席人員

簽到表

一、主席致詞:
非常歡迎各位百忙之中撥冗前來參加本次〔醫事人員派訓合作醫療機構工作協調會〕,希望透過本次會議可以更清楚說明本院的作業原則,並瞭解各合作醫療機構人員派訓相關需求,期未來彼此之間的合作能更加順利。

二、報告事項:

1.會議議程
2.本院相關規定說明:
2.1.執業執照登錄與支援報備作業:

A.
本院九十九學年度第三次醫學教育委員會決議:代訓人員執業登記於本院,再返回原派訓機構支援之次數規範:以星期一∼星期五白天上班時間每週二次為原則;其餘時段不限次數,但仍須依衛生主管機關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報備支援。
B.
如有特殊情形無法配合者,敬請於代訓申請函文中載明原因,經本院核准後,則代訓期間得採支援報備本院方式辦理。
C.
目前齒顎矯正科為署定專科,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規定「齒顎矯正科受訓醫師務必將執業登記於衛生署認定合格之訓練機構齒顎矯正科」,本院牙科部規範於本院齒顎矯正科受訓醫師除須依學會規定執業登記於本院外,為落實學習與訓練,每週於本院受訓至少須滿十個診次。另,有關牙醫學系研究生之執業登記作業原則尚在規劃中。

 

2.2.人員報到與結訓行政作業:

A.
本院竭誠歡迎各醫療院所薦派人員至本院進行訓練,敬請薦派醫院於代訓起始日前一個月來函申請並檢附相關申請資料,以利相關準備事宜與行政作業更為完善。
B.
院外醫事人員進修申請程序與應繳資料與相關表格。
http://www.kmuh.org.tw/www/Administration/Personnel/page_01.html

 

三、議題:會議中各合作醫療機構代表提出討論議題及本院說明以利行政作業。

1.案由:敬請 貴院儘速提供年度訓練課程以利薦派人員進行培訓。
決議:
1.1.自新(100)學年度起,本院將調查各科代訓名額後,統一函告各合作醫療機構以利代訓申請。

1.2.非統一申請期間者:敬請各醫療院所先與欲受訓單位聯絡,初步確認訓練內容與受訓日期後,並於受訓前一個月來函進行代訓申請。

2.案由:是否方便直接與受訓單位主管(如護理長)聯絡以利即時掌握受訓人員學習狀況?
決議:
2.1.受訓人員學習及生活狀況…等均可與本院受訓單位負責人員聯繫與隨時溝通。
2.2.如為短期訓練,派訓之醫療機構可與受訓單位協調完訓後之溝通討論會議並敬請確實留存紀錄以利未來參閱。

3.案由:如欲與 貴院合作「聯合訓練計畫」,請教如何申請?
決議:
符合「聯合訓練計畫」者:敬請各醫療院所先與欲受訓單位聯絡,初步確認訓練內容與受訓日期等細節後,來函簽訂「聯合訓練合作契約書」,契約書完成簽訂後,即可來函薦派人員至本院進行代訓。

4.案由:貴院醫事人員派訓合作工作協調會是否會定期召開?
決議:
4.1.本院護理部於每年五∼六月定期召開「聯合訓練檢討會議」,敬請相關醫療院所派員參加提供寶貴建議。
4.2.代訓人員院際合作定期溝通協調會議:行政作業相關會議由本院人力資源室負責召開(以六個月為原則)、學習專業相關會議則由臨床教育訓練部負責定期召開,敬請各醫療院所屆時派員參加。

5.案由:本次會議紀錄是否可以提供以利存參?
決議:
本次會議紀錄將會行文予各邀請與會之醫療院所,並將公告於本院網站
http://www.kmuh.org.tw/www/Administration/Personnel/),歡迎參閱。

 

四、其他建議事項與臨時動議:無。

五、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