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中重度病房

新生兒中重度病房照護足月出生四個月內或早於35週出生之早產兒出生後矯正年齡五個月內之嬰兒因疾病而需特別觀察治療者,或因早產需要特別養育者。病嬰來源為本院產房出生、嬰兒室、門診、急診及外院轉診之新生兒及嬰兒。

聯絡方式: (07)3121101# 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