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與保密

實驗室人員應對實驗室所執行工作任務維持公正性,不應受商業、財務或其他壓力影響。

實驗室應建立監控機制,鑑別公正性是否面臨威脅,範圍包含但不限於人員、共用資源、財務、合約、行銷、介紹新實驗室使用者等。

實驗室人員需簽訂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實驗室人員保密暨公正性切結書」(表單編號:表單編號:TMC-QP-01J),承諾對實驗室範圍內所有事物維持公正性、保密、倫理與利益迴避。

實驗室應訂有監控機制,定期鑑別公正性是否受到威脅,並將其列入風險評鑑。

包括任何委員會成員、合約商等外部人員,均應對在執行實驗室活動中所獲得或產生的所有資訊予以保密。任何相關外部人員需簽屬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實驗室外部人員保密同意書」(表單編號: TMC-QP-01K 表單下載),有效起訖時間須涵蓋合作期限全部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