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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權利及家屬配合事項

病人權利

95.09.13 .95學年度第一次醫學倫理委員會通過
100.10.18.100學年度第一次醫學倫理委員會通過
101.01.06.高醫附行字第 1010000086 號函公告
104.10.06. 104學年度第二次醫學倫理委員會臨時會通過
106.02.07. 105學年度第三次倫理委員會臨時會通過
108.03.13. 107學年度第三次倫理委員會審閱通過

112.07.14   111學年度第四次倫理委員會審閱

 
  1. 本院員工對所有就醫病人均一視同仁,不因您的種族、年齡、性別、宗教、國籍、性向、身體或心理的失能等給予不同醫療上之待遇。
  2. 本院員工一律佩戴教職員證或識別證,醫療專業人員均依醫療法規佩戴相關執業執照,您可以拒絕身份不明人員所提供之服務,及謝絕任何推銷行為,當您發現時請通知本院工作人員。
  3. 秉持「病人為醫療主體」的概念,在您就醫期間醫師於診治時,會適時向您或家屬解釋病情、主要檢驗、檢查之相關資訊、治療計劃及預後、替代性治療及治療可能產生的風險,讓病人及家屬參與醫療過程及決策。您及家屬有權在聽取相關檢查及治療的利益與風險之後,選擇接受或拒絕醫師所提供的治療。
  4. 若您需要接受手術、侵入性檢查、麻醉、輸血或其他高危險治療時,本院依規定,會先請您或您的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同意書;於簽具同意書之前,醫師會先說明該處置的原因、處置的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您有權利針對特殊檢驗、侵入性檢查、手術、麻醉、輸血或其他高風險治療時,要求醫師進行說明,並取得您的同意,另外簽具同意書。但若情況緊急者,依我國醫療法規定,不在此限。如果您或您的家屬索取您在本院的任何就醫資訊向其他人或機構尋求第二意見,並不會影響您在本院就醫的任何權利。
  5. 您有權利根據本院的規定取得您個人的病歷影印本、診斷證明書或病歷摘要。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健康等一切秘密,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在所有的臨床醫療過程,均尊重您的隱私需求。醫療人員只有在提供醫療的前提下,才會使用病人的醫療紀錄(含照片及各類影音檔)。其他人士只有在符合法規或獲得病人(或家屬)的同意下才能檢閱病人的病歷資料;若涉及醫學科學相關研究,研究者欲使用病人的病歷資料,須依法經由倫理審查來保障病人隱私。如果病人(或家屬)不願意讓訪客查知病人來本院的訊息,請主動告知本院,本院將配合處理。
  6. 本院應您的親屬、陪病家屬之要求,得適時向其解說您的病情。如果您不願讓特定家屬知悉您的病情,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或您的主治醫師,以利本院處理。
  7. 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本院提供病人「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治癒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住院病患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
  8. 本院設有「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您可以依循病人自主權利法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立預立醫療決定書並註記於健保IC卡。當您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所規範之臨床狀況時,經兩位專科醫師評估及照會緩和團隊後,將啟動您的預立醫療決定,提供符合您意願的醫療照護。
  9. 本院為教學醫院,為培育優秀之醫療人員持續提供優質的醫療照護,在病人就醫過程中會有實習學生及年輕醫療專業人員一同參與診療過程。本院強調臨床教學的價值,但也會尊重您是否參與臨床教學的決定權利。若您拒絕,並不會影響到本院醫事人員對您的服務態度及所提供之醫療品質。
  10. 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要求說明。在就醫過程中,若您對於本院的服務有任何寶貴的意見,非常歡迎您透過下列方式告訴我們: 
    (1)申訴專線: 07-3208158     
    (2)院長信箱:guestmessage@ms.kmuh.org.tw 
    (3)本醫院網站:http//www.kmuh.org.tw設有訪客留言板,您可直接於網路上留言。
 

病人及家屬配合事項

  1. 為維護您財物安全,住院期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錢財或手機請妥善保管,本院一樓設有自動提款機可供使用,若有身份不明人員向您解說病情、推銷物品或索取任何費用,請立即向護理站查明以免受騙。 
  2. 您入院後必須暫時離開病房時,請通知護理人員以免影響治療;住院後不得擅自離院,因特殊事故必須離院時,應徵求診治醫師同意,並於病歷上載明原因及請假時數後,始得請假外出;晚間不得外宿。 未經請假即離院者,視同自動出院。
  3. 請配合維護醫院安寧,放低交談聲及影音視訊的音量,並請勿讓您的家眷或訪客在院內各處空間嬉戲、奔跑、喧鬧,以免影響其他病人。
  4. 本院全面禁煙,並嚴禁賭博、喝酒、嚼檳榔、吸食或販賣毒品等不法行為;本院設有戒菸門診及戒菸衛教門診,有吸菸的病友及家屬可詢問護理站以協助轉介或撥打本院戒菸諮詢專線: (07)322-0787。 
  5. 為避免干擾醫療儀器,於特定區域內禁止使用手機,如:急診、加護病房…等。 
  6. 您住院期間如有訪客,請配合本院探病時間,以利門戶管制維護病人安全。 
  7. 為維護公共安全與環境清潔,病房內不得使用未經本院許可之電器用品烹煮、加熱食物。
  8. 本院為教學醫院,為促進醫學教育,培養優秀之醫療人員,懇請您惠予配合相關之教學活動。 
  9. 本院所提供之公共設施及用品請珍惜使用,枕頭、毛毯、各類被服、保溫壺、輪椅、電視遙控器…等,請勿擅自取用或帶走。 
  10.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住院治療之保險對象,經醫師診斷認為可出院療養時,拒絕出院而繼續住院者,須自費繳納全部醫療費用。
  11. 申請病歷資料影本、出生證明、診斷書、影像資料光碟複製,須由病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經其授權之人士提出申請。
  12. 為保護病人隱私,本院不提供來電詢問病情。
  13. 本院於隔離病房、僻靜區域、電梯、公共空間及其他必要地點設有監視錄影裝置,以維護病人、家屬及醫療人員之安全。
  14. 為避免院內感染,本人(或家屬)同意不攜帶輸液或引流管路進入本院公共商場。
  15. 若病人有疼痛問題,鼓勵病人勇於表達疼痛,本院會盡力幫助解決。
  16. 為保障您用藥安全,當您在本院住院期間,請勿自行服用其他藥物,醫師評估病情後,會另行開立合適藥物。 護理人員給藥及備藥期間,請勿打擾,共同維護您的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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